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一、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一)可燃物多,原料具有自燃和可燃性 木材生产企业中,一般堆放有很多可燃物,木材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产生的大量锯屑、刨花、粉尘等,一旦着火,蔓延速度较快。原木火焰蔓延速度为 0.35--7 米/分钟;锯材的水分在 8?12%时,为 4 米/分钟;锯材的水分超过 30%时,为 1 米/分钟;锯末和木粉的火灾危险性更大。锯末的水分在 5?8%时,其燃点 210?230℃,自燃点 250?350℃,能被焊接火星和阴燃的烟头引燃。锯末在长时间受热的情况下能自燃,自行加热的初温为100℃左右。含水 30?40%的新锯末,如果堆成堆,由于微生物的作用,也能自燃。 胶合板使用脲醛树脂作粘合剂时,因其中掺有面粉,防火性差,易于燃烧。纤维板的燃烧性能取决于粘合剂,使用不同树脂作粘合剂,可得到易燃成难燃的纤维板。
以上为全文约 36% 的内容,完整文档共 1,049 字,需下载原文件查看:https://www.zhijidoc.com/p-939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