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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次动态调整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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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次动态调整清单)序号赋权事项权力类型设定依据赋权的原实施层级1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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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次动态调整清单).docx

文档导读(AI 摘要)

分类:心得体会 | 涉及机构:兴隆街道、街道 | 全文约 454 字

文档正文(预览部分)

兴隆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次动态调整清单)序号赋权事项权力类型设定依据赋权的原实施层级1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旗县级2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行政处罚《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旗县级3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行政处罚《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旗县级4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行政处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旗县级5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行政处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旗县级6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行政处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旗县级7对擅自利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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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知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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