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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务实落实唯实”大讨论专题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同志们:按照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我围绕“大事必报、要事必商、权责归位、事不过夜”四项要求,结合镇政府工作实际,谈一些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对“四项要求”的认识:不是约束,而是乡镇这台机器正常运转的齿轮拿到县委《关于开展“务实、落实、唯实”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后,我反复读了“四项要求”这一节。起初,我把它当成一种纪律约束——大事要报、要事要商、权责要清、事情要快办。但越琢磨越觉得,这四条不是捆住我们手脚的绳子,而是让乡镇这一级真正转起来的齿轮。为什么这么说?乡镇处在“上传”和“下达”的交汇点。对上,我们承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对下,我们直面村组、直面群众、直面一个个具体的矛盾。这个位置上,如果“大事”不报,县里就是瞎子;如果“要事”不商,决策就是独断;如果“权责”不清,落实就是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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