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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2023 电气安全措施管理制度最新修订条例(精选 7篇) 电气安全措施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精选篇 1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 0.5 小时、1 小时、3 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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