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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权力分配及制衡关系本文讲述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建立、完善并规范运作公司的治理结构制度体系,使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制衡,保证公司顺利运行。一、公司治理结构的职权(一)股东会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非常设性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作出决议,对公司的运营发展起着全局性、指导性的作用,但是股东会对内不能执行管理职能,对外不能代表公司。《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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