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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走好青春的步伐 ——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警惕犯罪的“十七岁现象” 十七岁,风华正茂的年龄;十七岁,又是一个危险的年龄,一个让人注意的年龄。从近三年顺义区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结果发现,一半以上案犯的年龄是十七岁! 从 1998 年至 2000 年三年时间里,顺义区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22 件,在 179 名案犯中有 111 名案犯是十七岁,在未成年人案犯中占到相当大的比例。 因此如何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遏制犯罪的“十七岁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亟待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 (《北京日报》 2001年 06 月 20 日) 《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做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 《刑法》第十七条 1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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