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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1 第十六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与制度改革 【本章知识结构】 【本章知识点讲解】 第一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 【知识点 1】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 (一) 劳动就业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现已失效,以下简称《共同纲领》)便对劳动者权益、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做出规定。 随着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好转,我国开始进入计划经济时期。通过劳动就业立法过程,顺应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宏观目标和任务,逐步建立起劳动力就业的统调统配制度,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把劳动力以户籍为标准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以身份为标准划分为干部和工人,对全国劳动力实行统一的有计划调配; ② 用人单位与用工实质上形成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调整的指挥棒是行政权力、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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