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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初级护师考试辅导 妇产科护理学 第八章 妊娠期合并症妇女的护理第一节 心脏病 妊娠对心脏病的影响 1.妊娠期 总循环血量增加,妊娠 32 ~ 34 周达高峰。 2.分娩期 第二产程时孕妇需屏气。 3.产褥期 产后 3 日内仍是心脏负担较重的时期。 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 根据病人所能耐受的日常体力活动将心功能分为四级: 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Ⅱ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稍受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 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活动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者。 Ⅳ级: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即出现心力衰竭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口诀:一不、二轻、三明显、四级不动也困难。 根据心脏病种类、病变程度等,综合判断耐受妊娠的能力。 1.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Ⅰ~Ⅱ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且无其他并发症者,密切监护下可以妊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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