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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最新纪检监察机关各种形式谈话适用条件汇总(2481 字)实施主体:纪检机关措施适用对象适用阶段法规依据实施主体实施程序有关要求谈话相关人员初步核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 23 条核查组经批准调查谈话相关人员立案审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 28、34、35 条审查组经审批重要的调查谈话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审查谈话被审查人立案审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 27、29、30、34、35条审查组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确定审查谈话方案1、由 2 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2、立案审查后,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3、审查谈话应当全程录音录像。谈话函询被反映人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 18、21 条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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