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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了解分类定性原则及发展历程,可有效指导实际应用,适应新型材料和工艺需求.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确定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 16-74),至今已近 50 年!1956 年版《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标准-102-56),将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甲、乙、丙三类,并以 28℃、120℃(闪点温度)作为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分界点。1974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28℃、60℃(闪点温度)为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分界点。此分类方法,适用最常用的三大油类(汽油、煤油、柴油),既排除了煤油升为甲类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柴油升为乙类的可能性,有利于节约和消防安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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