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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立案审批表被审查人 张宏性别男出生年月 1963 年 2 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单位职务绵阳市安州区 XX 镇 XX 村党支部书记主 要违 纪问 题1.2008 年 11 月,张宏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灾后重建农房加固维修名额,将虚报冒领的 4000 元人民币挪作己用,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张宏才将该款退回村集体; 2.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期间,张宏在办理超生入户缴纳社会抚养费、对外承包水库等工作中,先后收受林××、魏××等人所给送现金共计 1.1 万元人民币。承办人意 见建议对张宏党纪立案审查。承办人签字:李明 王浩 2016 年 10 月 20 日分管领导意 见 同意立案,报请领导批示。 分管领导签字:(纪委书记签批) 2016 年 10 月 20 日 (纪委印章) 审批机关意 见同意立案。 领导签字:(党委书记签字)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党委印章)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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