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XX 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 XX 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质量,加快推进 XX 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结合 XX 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一、申请要求在 XX 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必须是已在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XX 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中并且按规定已在 XX 区人社局备案的培训机构。申请备案时间必须在当年度的 4 月 15 日前,逾期不备案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当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业务。 二、培训机构必须按目录清单内审批的培训职业(工种)申报培训班次。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在 XX 区备案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相关工作时,必须服从 XX 区人社部门的统筹和安排,在未取得人社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开展培训相关工作。
以上为全文约 36% 的内容,完整文档共 1,027 字,需下载原文件查看:https://www.zhijidoc.com/p-398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