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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培训2022 年 1 月1234划转背景政策依据费制要素征收管理一、划转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21 〕 19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照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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