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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民主推荐调研报告思考建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实行民*主推荐,是《干部任用条例》的明确规定。实践证明,坚持实行民*主推荐,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有利于选准用好干部,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从《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情况看,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民*主推荐环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主要问题。1、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存在局限性。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主要由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参加。也就是说,领导干部的人选,要由这一范围中的多数人来推举产生。较之由少数人选人的做法,这是一个明显进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人员范围的局限性逐步凸现。一是一些重要职位的推荐人员范围偏小,基层干部、普通党员、群众未能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参与民*主推荐,推荐结果的公认程度仍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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