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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解析及系统操作2021 年 11 月2纳税人学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解析1目录相关系统延缓缴纳税款申报流程23纳税人学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解析14纳税人学堂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0号) —— 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5纳税人学堂 具体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2021 年第四季度,是指所属期为 2021 年 10 月、 11 月、 12 月(按月缴纳)或者 2021 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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