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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 关 于 制 造 业 中 小 微 企 业 延 缓 缴 纳2 0 2 1 年 第 四 季 度 部 分 税 费 有 关 事 项 的公 告 》 解 读讲授: XXX时间: 2021 年 11 月 XX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就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一、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 2000 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 4 亿元以下(不含 4 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 20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0 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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