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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关于农业执法体系改革的调研报告一、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目前,由农业部门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达 38 部,执法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 6个方面。总的看,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一是农业执法由分散走向综合,农业执法日趋规范,农业执法地位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 30 个省、189 个市、1762 个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 10 个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204 个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916个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渔政渔港监督等法律法规授权的专业执法队伍也得到了规范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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