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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整理电大考试监督学案例复习参考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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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2021年整理电大考试监督学案例复习参考资料.docx

文档导读(AI 摘要)

分类:讲话 | 文种:通知、决定、办法 | 涉及机构:永信公司、香洲分局、某市工商局 | 时间:2010 年、2009 年、2021年、2020 年 | 全文约 1,060 字

核心要点

  • 2010 年 1 月 27 日,买方赵某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投诉永信公司在 2009 年 7 月的居间活动中向委托人隐瞒了房产的真实价格,从中吃了差价,要求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 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于2010 年 1 月 28 日立案,经调查认定,永信公司在代理出售涉案房屋的过程中,未如实向买方赵某告知卖方高某委托出售房屋的价格,也未如实向卖方高某告知涉案房屋的真实交易价格,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了与委托人相关的重要事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屋差价,共违法取得人民币 20847.7 元。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工商局香洲分局认定永信公司在代理买卖房产交易中,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屋差价,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 20847.7 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文档正文(预览部分)

仅供学习交流2020 年整理电大考试《监督学》案例复习参考资料[案例:某市永信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香洲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2009 年 7 月初,卖方高某委托永信公司出售某市宏大花园 6栋 1301 号房屋。买方赵某看中了涉案房屋,于 2009 年 7 月 24 日以人民币 42 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及代理费,代理费为成交总价的 2%)的价格与永信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2009 年 7 月 25 日,永信公司告知高某有买方以 40 万元购买涉案房产,并与高某签订了《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和《成交确认书》。《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第九项备注载明:高某实收房款 38 万元,成交后给永信地产 5000 元代理费,高出 38 万元房价部分为乙方(高某)的交易税费和中介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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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知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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