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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审查调查工作思考辅导讲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时代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经验总结,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两大职责的工作指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转变审查调查思想观念,重点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着力在精准问责上发力。第一,要转变审查调查工作主要就是办“留置”措施案件的思想观念。根据《党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审查调查的重要方面,办理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项工作。第二,要转变审查调查工作就是单纯办案的思想观念。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责,这两项职责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即“执纪”“调查”,还包括“监督”“问责”以及“处置”,是一项全面的、综合性的职责。审查调查工作要同监督、问责、处置、巡视巡查结合起来,要同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廉政教育等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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