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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2020 年整理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题汇编附答案2020 年 1 月试题及答案22.2008 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2009 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11 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 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该法第30 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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