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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简要分析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区别? 一、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二、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经济制度,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1、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是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同等级而又享有高度自治的一种新的地方行政区域。2、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制度与内地不同,它可以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 年不变。3、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即“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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