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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浅谈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存在问题一:难防范恶意注销风险。部分企业存在利用简易注销的便利程序,虚假承诺,将存在未结债务或涉案风险的企业恶意注销。但目前简易注销作为企业注销的主要手段,虽然有国家总局出具的指导意见,但《公司法》至今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缺少顶层主流规划和实际操作细则。某企业简易注销后,有另一家企业来窗口表示与该家企业有债权债务未结清,对其承诺“无债权债务”提出异议。但无具体法律法规对此类恶意注销做出定义和惩处方式,让债务第三方企业求告无门。存在问题二:多部门定义口径不一。部门间对于适用简易注销的“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定义不同,税务部门认为只有未做税种认定的企业才符合税务简易注销要求,可由市场监管直接注销,否则必须要通过税务注销才能退出市场。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无实际经营或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都可办理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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